人事科工作职责
(一)根据国家、自治区事业单位管理法规政策,制定全校各类人员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;
(二)负责教职工招聘工作,拟订招聘计划并组织实施;
(三)负责教职工调配工作,承办事业编制人员调动、校内人员调配工作;
(四)负责全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,拟订岗位设置方案、岗位聘任办法,并组织实施;
(五)负责拟订各类人事考核工作方案,指导并监督各单位考核工作情况;
(六)负责全校奖惩工作,调查处理违纪违法人员并提出处分意见;
(七)负责与新进人员签订聘用(劳动)合同,协调处理合同纠纷;
(八)负责协调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配偶、子女的就业、落户等事项;
(九)负责因公因私出国(境)政审和护照(港澳台通行证)的保管工作;
(十)负责人事、编制管理系统更新维护工作。